113.05.16---雄檢辦理緩起訴義務勞務執行機關(構) 表揚暨業務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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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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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檢署辦理113年度「緩起訴義務勞務執行機關(構)表揚暨業務座談會」
為落實義務勞務制度之執行,彰顯柔性司法效能,高雄地檢署於113年5月16日上午9時30分假高雄地方法院5樓會議室舉辦「緩起訴義務勞務執行機關(構)表揚暨業務座談會」,並由本署陳主任檢察官筱茜代表檢察長頒發獎狀,表揚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等18個績優之執行義務勞務機構。
陳主任檢察官於致詞中特別感謝與會出席之義務勞務執行機構長期致力配合推動社區處遇制度。本署目前遴聘之義務勞務執行機構共31個,於112年度計有499人次執行義務勞務,提供了1萬1,933小時的服務績效,感謝各機構提供了多元公益的勞務需求。義務勞務制度的建立,是給予緩起訴個案彌補過失的機會,激發其以志工精神關懷他人、回饋社會,在自我肯定中創造自我價值感,有助於降低犯罪率,達到觀護輔導矯正之效。陳主任檢察官也期勉義務勞務執行機構及相關人員落實義務勞務執行之公益及公平性,持續盡心協助本署推展觀護業務,共同發揮義務勞務制度之積極效益,齊心守護社會治安。
本次會議中除表揚優良之義務勞務執行機構外,為強化勞動場所的安全,特邀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陳玉鳳講師講授「勞動環境安全注意事項」,安全的工作環境實是勞動執行中最重要的一環,期藉由課程讓與會者能汲取專業知能並成長學習,建立更全面的防護網。
最後由本署佘主任觀護人青樺主持綜合座談會,與機構督導就義務勞務執行層面提供經驗分享與交流,了解實務運作狀況,透過各機構的寶貴建議及討論交流,強化義務勞務的執行與督核機制,使社區處遇制度施行能更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