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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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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課程-「法律小常識」、「當生命的主人,過幸福的人生」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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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課程-「法律小常識」、「當生命的主人,過幸福的人生」
高雄地檢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

講題「法律小常識」、「當生命的主人,過幸福的人生」

      在遇到司法程序與各種社區處遇制度時,各種相似的名詞常讓人一頭霧水,究竟什麼是緩刑?與緩起訴有什麼不同?酒精為什麼會導致駕車危險呢?為加強受保護管束人對法律的小知識以及對酒後駕車危險的認知,本署特邀高雄榮總精神部臨床心理師張琦擔任講師,以「法律小常識」、「當生命的主人,過幸福的人生」為課題,於111年7月6日假本署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舉辦法治教育課程,講授對象為緩起訴處分被告及緩刑受保護管束人。

      課程開始,講師先說明緩刑與緩起訴的定義,讓在場受保護管束人了解兩種的不同之處,也介紹今年四月新上路之酒駕新法,各項罰則加嚴加重,提醒大家現在酒駕零容忍政策下警察同仁強力執法,務必遵守法規酒後不開車。

      另外講師也介紹今年六月份開始施行的跟蹤騷擾防制法,保護人民不受追求者的騷擾,包括家庭親密關係的暴力防制可撥打113,情況緊急可報警以家庭暴力防治法處理,多項新修法規的介紹讓受保護管束人更加懂得保護自身安全,幫助自己與他人免於生命、身體的危害。

      講師於課程第二主題,根據自身精神科醫師之專業,分享各種有效的紓壓療癒方式,例如與朋友維持良好的友誼、面對生活多微笑、善用同理心…等,提醒受保護管束人每天多照顧自己,抱持正向樂觀的態度,就能當自己生命的主人擁有幸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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