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通識課程-「法律與生活」、「瞭解自殺警訊與防治」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4-08
  • 資料點閱次數:448
通識課程-「法律與生活」、「瞭解自殺警訊與防治」
高雄地檢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

講題「法律與生活」、「瞭解自殺警訊與防治」

  在當今民主法治國家,法律保護人民的權利和自由,生活中處處可見與法律相關的責任和規範,並以各種方式影響著每個人的利益與義務,可以說生法律就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為加強緩起訴處分被告暨緩刑受保護管束人瞭解法律的基本概念,本署於111年4月6日假高雄地檢署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辦理法治教育課程,特邀高雄市鳥松長青健康促進會張炳隆理事長,以「法律與生活」、「瞭解自殺警訊與防治」為題分享寶貴經驗。

  講師先講述公法及私法,係規定國家與人民間之關係或國家各機關間之法律,人與人相處必然會產生各種關係或發生各種利益衝突,為了維護社會秩序,並使每個人的權益都能因著社會秩序的維護而獲得防禦與促進,法律是保護懂得法律的人,別讓權益睡著。

  講師課程後段講述瞭解自殺警訊與防治,研究證明自殺行動出現之前,會展現出任一形式的線索或警訊,包含口語的、行為的、處境的行為的漸進。從「自殺意念」到「自殺行動」是經過一連串演進的,自殺往往是一時衝動之下的行為,常常發生在決定自殺後的十分鐘之內,及早發現、立即關懷,大家善用「1聽-主動關懷、積極傾聽。2.應-適當回應、支持陪伴。3.轉介-資源轉介、持續關懷」幾個簡單步驟,來協助心情受困的親友,如果平安渡過最危急的前幾分鐘,便可以讓多數有意自殺的人冷靜下來,減緩自殺的意念及企圖。民眾有壓力或心理問題無法自行處理時,應尋求協助,都可以利用專線來進行諮詢,專線人員還可以協助連結心理衛生等相關資源提供多元服務。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