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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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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課程-「喝了一點,開了一下,毀了一生!」、「醉駕相關責任」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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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課程-「喝了一點,開了一下,毀了一生!」、「醉駕相關責任」
高雄地檢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

講題「喝了一點,開了一下,毀了一生!」、「醉駕相關責任」

  臺灣勸酒文化盛行,酒駕肇事者每年奪走許多無辜生命,造成許多家庭破碎,「酒駕零容忍」已是社會共識,為強化緩起訴處分被告暨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法治觀念,本署於111年3月16日假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邀請鈞聲法律事務所陳鏗年律師擔任講師,以「喝了一點,開了一下,毀了一生!」及「醉駕相關責任」為題,引導個案瞭解酒後駕車的嚴重性及必須承擔的相關責任。

  講師首先舉近幾年來震撼全國的酒駕新聞事件案例導入課程主題,提出「酒駕是仍道路使用者的不定時炸彈」,輔以聯合報報導說明因民眾對隔夜醉有很多錯誤認知,導致輕忽「隔夜醉」的危險性,舉簡單實例教導個案生活中如何推算酒精濃度及一般成人的酒精代謝能力來避免「宿醉酒駕」,因此預防酒駕肇事時更要小心「隔夜醉」的風險作祟,呼籲個案正視「隔夜醉」問題,酒後一定要充分休息,遠離因錯誤認知反而成為酒駕肇事的高危險群。

  課程後半段,講師介紹酒駕的法律責任包含刑事責任、民事責任還有行政責任,尤其111年1月30日起新法上路,本次修法於「刑事責任方面」(參刑法第185條之3):酒駕未肇事者,刑度提高;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或致重傷者,不論初犯或再犯,增訂得併科罰金規定;再犯累計期限,由5年延長為10年…等內容。另於「行政責任方面」:一、同車乘客連坐處罰,增加罰鍰金額。二、酒駕10年內違犯3次以上者,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再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三、酒駕累犯加裝酒精鎖,違反者增加罰鍰金額。四、租賃業者已盡告知酒駕處罰義務,承租車輛之駕駛人仍違規酒駕,加罰二分之一罰鍰。

  本日課程結束前,講師叮嚀個案行車前應三思而後行,切莫為一己之私或心存僥倖酒後駕車,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喝酒前應提早做好回家的安排,酒後一定要充分休息避免宿醉酒駕,「醉不上道」是安全回家唯一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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