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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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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課程-「生活與法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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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課程-「生活與法律」
高雄地檢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

講題「生活與法律」

  為加強宣導緩起訴處分被告暨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法治觀念,本署於110年8月16日假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辦理法治教育,在保持防疫距離中學員依序進場入座,因應防疫政策法治課程改以安全駕駛影片為主軸宣導「生活與法律」,透過簡單實務案例影片了解「道路交通安全」知識。

  課程上半段講述「防禦駕駛」與「基本原則」,對於人、車密度擁擠的交通而言,防禦駕駛的導入除可免除本身引起的危險外,對於因他人引起的駕駛危險也能經由預測,而避免涉入其可能導致發生的交通事故。交通局提醒民眾在駕駛汽車、或騎乘機車行經路口時,切記「慢看停」三要訣,「保持緩衝空間」在行車用路時,應與前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以確保有足夠的反應時間,「預想他人動作」行經路口要注意有無車輛要轉向,轉向時也要以擺頭方式避開A柱的死角,才能確保自身的行車安全。

  下半段帶領學員學習交通安全知識,汽車行駛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駕駛汽車不應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情形。

  現場提醒學員應多加注意用路安全,增加保障用路人生命及財產風險,呼籲大家駕車時應確保精神狀態良好,並勸導毎個人如聚會喝酒應請代駕或搭乘計程車,勿心存僥倖導致不可彌補的傷害,每個駕駛者都應遵守交通規範,維護自身及社會大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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