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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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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課程-「爛醉與疲勞駕車,萬萬不可」、「概述酗酒之危害」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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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課程-「爛醉與疲勞駕車,萬萬不可」、「概述酗酒之危害」
高雄地檢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

「爛醉與疲勞駕車,萬萬不可」、「概述酗酒之危害」

  為強化緩起訴處分被告暨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法治觀念,本署於110年5月5日假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邀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苓雅監理站湯榮祥技佐擔任講師,先後以「爛醉與疲勞駕車,萬萬不可」及「概述酗酒之危害」為題,引領課程學員瞭解酒駕及酗酒危害。

  課程前半段講師分述高雄酒駕案件居全台之冠,詳述酒精可由口腔黏膜吸收快速進入血液並進入全身,使大腦新皮質麻痺,反應力、判斷力均降低,駕車時會出現操作不穩等危險駕駛行為,進而危害用路人及自身安全。並說明疲勞駕車因對外界之感知能力、判斷能力、反應能力皆下降,亦為交通事故肇事主因的前幾名,駕駛如果只睡四小時就開車,發生車禍機率將提升十倍,且依交通處罰條例第34條,汽車駕駛人,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經查屬實,或患病足以影響安全駕駛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呼籲大家駕車時應確保精神狀態良好,飲酒勿駕車。

  講師於課程後半段深論酒精成癮之傷害,以「飲酒過量的定義」讓學員對於「酗酒」有明確的認知,引導學員瞭解酒精對中樞神經系統會造成異常欣快、步態不穩、情緒搖擺不定、自我克制能力喪失等影響,且臺灣人酒精不耐症盛行率高達48%,導致飲酒罹癌風險也大幅增加,少量飲酒得到癌症的機會為不喝酒的1.26倍,過量飲酒甚至高達5.13倍,以此勸戒學員應適量飲酒,酒後不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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