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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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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課程-「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範圍及相關規定」、「家暴、兒虐、自殺處理流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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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課程-「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範圍及相關規定」、「家暴、兒虐、自殺處理流程」
高雄地方檢察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

講題「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範圍及相關規定」、「家暴、兒虐、自殺處理流程」

  家庭暴力行為在社會案件中是常見的類型,現代社會結構多以核心家庭為基礎,家庭成員間每日緊密相處難免有摩擦,越親近的人越容易成為家暴的受害者,為了增強受保護管束人的法治觀念,本署於110年4月7日假高雄地檢署第二辦公室團輔室辦理法治教育課程,特邀王嘉正社工師擔任講師,為緩起訴處分被告暨緩刑受保護管束人講授家庭暴力防治法與自殺防治法相關細節,讓學員瞭解如遭遇家暴應如何處理及後續法律問題。

  王社工師首先以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二條介紹家庭暴力類型如身體、經濟及精神的騷擾、控制,家暴法保護的範圍除了有親屬關係的人外,也包含了16歲以上的男女朋友,若需申請保護令則有通常、暫時與緊急保護令三種,並特別叮嚀以暴制暴並非正確處理家暴問題的方法,若孩童成為目睹兒會造成心理陰影而影響身心發展。

  課程第二主題為兒虐、自殺防治,並生動舉例包含叫兒童去乞討、不給兒童吃飯……等等,都是屬於虐待兒童的行為,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所明定禁止。另外介紹於2019年所制定之自殺防治法,要求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設置自殺防治組織,並將經費預算、相關資源與自殺防治網絡整合,對新聞媒體報導自殺事件、網際網路社群網站之自殺報導建立整合性規範,提升自殺防治之成效,盼能落實「以病人為中心、家庭為單位、社區為基礎」之心理衛生與全人醫療。

  課程最後,講師帶領學員填寫心得回饋單,一一解答心得回饋單上每個題目,學員皆獲益良多順利完成本次法治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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