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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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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課程-「法律停、看、聽-知法適法的生活法律」、「釋放心靈枷鎖,以智慧找回平靜」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336
通識課程-「法律停、看、聽-知法適法的生活法律」、「釋放心靈枷鎖,以智慧找回平靜」
高雄地檢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

講題「法律停、看、聽-知法適法的生活法律」、「釋放心靈枷鎖,以智慧找回平靜」

  人民有知法的權利與守法的義務,為免民眾因對法的不了解,誤觸法網致罹刑章的可能,本署於109年5月20日敬邀高雄市政府楊純菁局法制秘書擔任講師,假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舉辦法治教育課程,分別以「法律停、看、聽-知法適法的生活法律」及「釋放心靈枷鎖,以智慧找回平靜」為主題,向緩起訴處分被告及緩刑受保護管束人解說生活法律及分享如何與他人有效的溝通對話。

  講師以「知道法律、認識法律、適用法律」為今天課程開始序曲,並輔以簡單的小短片讓學員認識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流程的差異。課程中以從出生到死亡常見的生活法律為主軸,講述正確法律常識,並舉例現代社會網路傳播的普及,在網路平台裡謾罵或留言攻擊別人,有可能觸犯刑法公然侮辱或毀謗罪,提醒學員並非躲在網路世界裡就能免於刑責的追究。課程後段,講師分享簡單的提問步驟與有效率的提問技巧,懂得溝通問題已經解決一半。好的溝通應該要:先傾聽,再傾吐;不對立,要對話。學習到不生氣的情緒智慧,獲得的不只是心靈的平靜,社會上更會減少許多對立與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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