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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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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課程-「智慧財產權之特性」、「解說智慧財產紛爭案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708
主題課程-「智慧財產權之特性」、「解說智慧財產紛爭案例」
高雄地方檢察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

講題「智慧財產權之特性」、「解說智慧財產紛爭案例」

  智慧財產權是一種無體財產權,係指人類精神活動成果,而能產生財產的價值,由法律所創設的一種權利。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營業秘密、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等,我們應該予以尊重和保護。本署於109年3月4日假高雄地檢署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舉辦法治教育通識課程,邀請陳鏗年律師,為緩起訴處分被告暨緩刑受保護管束人講授「智慧財產權之特性」及「解說智慧財產紛爭案例」之分享。

         講師就智慧財產權特性詳加講說,如著作權之分類有著作人格權、著作財產權;專利的種類有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商標的種類有一般商標、證明標章、團體標章、團體商標等。如網路普及的年代,常因「引用」別人的文章而被告侵害著作權;未得商標權人同意之商標使用行為、明知為偽造或仿造之商標、商號之貨物而販賣等應負的刑、民事責任等說明。

         課程後段講師以「智慧財產紛爭」案例為主題,如著作之合理使用、著名商標之認定等諸多判決實例,引領民眾了解何謂侵權行為及其相關之罰責,透過講師的豐富的舉例及說明,讓學員牢記侵害智慧財產權需負的法律責任,保護智慧財產權,人人皆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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