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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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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課程-「貪杯駕車,樂極生悲」、「酒駕罰則之規定」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503
主題課程-「貪杯駕車,樂極生悲」、「酒駕罰則之規定」
高雄地檢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

講題「貪杯駕車,樂極生悲」、「酒駕罰則之規定」

  我國酒駕肇事事故頻傳,致死人數更是逐年攀升,為保障國人生命及財產安全,我國亦針對酒駕行為祭出重責。雄檢為提升學員法治意識,特邀請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陳楨筌督察擔任講師,以「貪杯駕車,樂極生悲」、「酒駕罰則之規定」為課題,於109年2月26日假本署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舉辦,講授對象為緩起訴處分被告及緩刑受保護管束人。

  講師先以108年度在地高雄市酒駕車禍數字分析及取締酒駕案件之飲酒地點屬性等,建立學員正確飲酒觀念,不致危害健康,再進一步介紹酒後駕車之危險性;講師藉由實際案例講述貪杯駕車後,樂極生悲之酒駕車禍事故,再搭配我國刑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亦課以重責,對於酒後駕車或同車乘客也施以連坐處罰,促使學員明白酒後駕車是件損人不利己的事,不僅增加保障用路人生命及財產風險,讓各位學員銘記在心進而達到酒駕零容忍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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