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課程-「醉駕相關刑責」、「喝了一點,開了一下,毀了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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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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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
「醉駕相關刑責」、「喝了一點,開了一下,毀了一生!」
近年來,國內因酒後駕車所引發的交通事故頻傳,導致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慘重,亦引起高度社會關注。酒駕行為不僅危及自身安全,更對其他用路人造成重大威脅,相關刑事、行政與民事責任亦相當嚴厲。為提升緩起訴被告及緩刑受保護管束人對酒駕危害的認識與法律意識,高雄地方檢察署於114年8月20日假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舉辦法治教育課程,邀請鈞聲法律事務所陳鏗年律師擔任講師。
課程分為兩大主題。首先是「酒駕的刑事及行政責任」。陳律師指出,依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酒駕達到「不能安全駕駛」程度,即構成犯罪,須負刑責。他並逐一說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歷次修法重點,包括108年修法新增汽機車處罰分流、累犯及拒測者加重處罰、同車乘客連坐處罰、車輛沒入及酒精鎖裝置等;111年修法則提高連坐罰鍰金額,對酒駕三犯以上者公布姓名照片,並針對違反酒精鎖與租賃車輛酒駕加重罰鍰,充分展現國家對酒駕「零容忍」的決心。
第二個主題「喝了一點,開了一下,毀了一生!」則以案例分析及生活化方式提醒學員,酒駕是道路的不定時炸彈,也是嚴重的公共衛生議題。陳律師特別說明「隔夜醉」的風險,強調酒精代謝因人而異,隔日並非一定安全。課程並透過實際新聞案例,讓學員體會酒駕對生命、身體及財產的巨大威脅,同時比較代駕、計程車與酒駕的成本差異,破除「小酌無妨」的錯誤觀念。
高雄地檢署表示,透過課程讓個案深入認識酒駕的刑事、行政與民事責任,期盼能增進守法意識,避免憾事發生。此外,課程開始前亦由觀護佐理員進行「打詐」及「反毒」宣導,提醒個案遠離詐騙陷阱與毒品危害,結合法治教育多元面向,共同營造更安全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