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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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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課程-「法律大補帖」、「珍惜生命 找出新心力量」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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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方檢察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
通識課程-「法律大補帖」、「珍惜生命 找出新心力量」

  本署為增進緩起訴被告暨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法律需知,並強化其生命價值觀,特邀請高雄市鳥松長青健康促進會理事長張炳隆擔任講師,於113年3月6日假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以「法律大補帖」及「珍惜生命  找出新心力量」為講題,期使緩起訴被告暨緩刑受保護管束人獲得更多法律常識以及學習壓力調適、珍重生命。

  講師說明每個人在日常生活中隨時都有法律關係發生,但「法律只保護懂得法律的人」,解釋法律並非偏頗地只選擇保護特定人,而是法律不會保護讓自己權利睡著的人,若不懂得法律,人們常常吃虧而不自知。舉「再婚」行為為例,說明可能發生的法律關係,例如:繼父、繼母與孩子在法律上的身份關係、財產繼承關係、監護權及親權行使、扶養費負擔、探視權行使等問題,講師引述民法條文及兒童權利公約講解外,並透過闡述司法立法目的,期能幫助在場的個案增進對民法親屬關係方面之法律知能。

  課程後段講師表示每一個生命的起源,都是來自父母的「愛」,「父母」是生命中上天賜給我們最美好,最珍貴的禮物,更是孩子生命中的天使。生命的旅程,一生只有一趟,過去的不曾擁有,未來也不會重新的來過,提醒大家應該珍惜生命,把握現在。最後講師以「我很忙,但是我很喜歡把時間,留給喜歡我的人。」及「我很忙,忙得沒有時間去討厭,討厭我的人。」二句話與大家分享,希望大家都能找到自己生命中的新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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