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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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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課程-「酒後駕騎車,絕對零容忍」、「交通事故原因分析及預防措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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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課程-「酒後駕騎車,絕對零容忍」、「交通事故原因分析及預防措施」
高雄地方檢察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

「酒後駕騎車,絕對零容忍」、「交通事故原因分析及預防措施」

  本署為增進緩起訴被告暨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法律需知,於112年9月20日假第二辦公室辦理法治教育課程,邀請高雄市脊髓損傷者協會潘海義總幹事及葉展逢理事擔任講師,為緩起訴處分被告暨緩刑受保護管束人講授酒後對駕駛行為的影響與相關罰則,並說明交通事故原因及預防措施。

  課程前段葉展逢講師以己身為例,分享其因嚴重的車禍造成胸部以下癱瘓,接下來的人生完成始料未及,藉此警示個案酒後駕車更是讓自己處於危險的狀態,因為酒後駕車是最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的,其所產生的後果對個人、家庭生活、社會安全皆造成巨大的傷害;課程中亦對酒駕的相關罰則及刑責加強說明,宣導酒後駕車,絕對零容忍。

  另潘海義講師除向個案說明交通事故之原因及分析外,亦傳授預防交通事故之措施:抬頭遠看,增大安全距離;放寬視野,掌握兩側動態;雙眼游動,熟識四週環境;衡量環境,預留安全出路;適時示警,預告行車動向。講師提醒個案安全駕駛之重要性,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後果恐不僅觸法,其造成身體損害、甚至死亡都可能成為終生遺憾。講師藉由實際案例,講解法律知識,希望個案能由本次課程對法律有多一番深刻省思及理解。最後講師也鼓勵個案不論遭遇了什麼,勇於面對、及時知錯能改,從心出發都能再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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