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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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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9.21---司法保護據點犯罪預防宣導─五甲老人活動中心 「遠離毒品,從我做起」、「打擊犯罪,預防詐騙」、「拒絕酒駕,生命無價」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1188
109.09.21---司法保護據點犯罪預防宣導─五甲老人活動中心 「遠離毒品,從我做起」、「打擊犯罪,預防詐騙」、「拒絕酒駕,生命無價」
司法保護據點犯罪預防宣導-五甲老人活動中心

「遠離毒品,從我做起」、「打擊犯罪,預防詐騙」、「拒絕酒駕,生命無價」

  高雄地檢署為強化司法保護功能,於109年9月21日上午假本署司法保護據點―高雄市五甲老人活動中心,針對社區長輩舉辦法律宣導活動,以預防毒品、詐騙、酒駕為題,落實犯罪預防理念與柔性司法關懷。

  本場次由本署觀護佐理員擔任宣導講師,以「如何避免成為毒品的俘虜」為出發點,向社區長輩們解說新興毒品態樣與毒品危害,提醒長輩們平時可主動關心年青世代求學及交友狀況,並期盼長輩能肩負起家庭與社會關懷責任,提醒家中孩子們如何辨識毒品型態及對個人與社會的危害,以及如何以自我解嘲、轉換話題、遠離現場等方式拒絕毒品誘惑,如遇有需要幫助可撥打法務部24小時免付費戒毒成功專線0800-770-885(請請你,幫幫我),大家一起成為落實犯罪預防政策的種籽,並彰顯柔性司法在社會、家庭與個人間的潤滑功能。

  另為降低詐騙犯罪成功率與避免長輩們誤觸法網,課程中也邀請曾經遇到詐騙集團的長輩,現身說法分享被詐欺經驗與當下如何識破騙局,再請大家熟記防詐騙三要領「冷靜、查證、報警撥165」, 以確保自身權益;另提醒長輩們中秋佳節及國慶連假將到,如家中有飲酒小酌情形,應注意刑法第185之3條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之規定,其年滿十八歲之同車乘客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同條並規定拒絕警方酒測罰鍰於109年7月1日由新台幣九萬元提高至十八萬元,希望大家都能有拒絕酒駕的認知及能時時刻刻提醒身邊親友。

   而於活動最後,講師也以有獎徵答方式幫社區民眾複習如何拒絕毒品誘惑、留意詐騙陷阱及避免酒駕誤事,也希望藉由本次課程進行,讓犯罪預防及司法保護精神可以深耕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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