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詐騙宣導暨主題課程-「法律面面觀」、「拒當詐騙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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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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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
「法律面面觀」、「拒當詐騙集團」
為強化緩起訴處分被告及緩刑受保護管束人之法治觀念,高雄地檢署於114年8月6日假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教室舉辦法治教育課程,課程主題為「法律面面觀」及「拒當詐騙集團」,特邀請高雄市政府民政局區政監督科楊純菁科長擔任主講人,期望藉由講師專業的法律知識與實務經驗,協助個案深入了解法律基本原則及防詐技巧,進而提升守法意識與自我保護能力。
課程首先由講師闡述法律的成立、生效與適用,說明憲法、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及行政法等「六法」體系,並介紹法律位階、適用原則,包括「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後法優於前法」及「從新從優」等,讓學員理解如何在實際生活中正確運用法律規範。隨後,講師解析紛爭解決機制,涵蓋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及鄉鎮市區調解制度,並說明調解申請流程、成立效力與相關規定,使學員熟悉訴訟內外的爭端處理方式。
在「拒當詐騙集團」單元中,講師以「不義之財全因貪」為切入點,引用《論語》、《增廣賢文》及佛門「十不取」理念,提醒學員貪念可能導致觸法與失去福報,應堅守道德與法律規範。課程進一步剖析財產犯罪類型,包括竊盜、搶奪、強盜、侵占及詐欺等,並重點說明刑法第339條至第341條所規範的各類詐欺罪態樣。講師透過實際案例,如人頭帳戶、詐騙集團車手、網路投資詐騙及高額獲利誘騙等情形,說明常見詐騙手法及其刑責,提醒學員防範最新犯罪模式,避免成為詐騙幫兇。
高雄地檢署期盼透過本次課程,讓參與者不僅能建立正確的法律觀念,亦能提高防詐意識,從而遠離不法行為與犯罪誘惑,達到預防再犯與維護社會安全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