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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贓物庫拍賣沒收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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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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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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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點閱次數:4880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97 年 07 月 29 日
發文字號:雄檢惟物字第 71072 號
主旨:公告拍賣扣押沒收物,有意承購者,請屆時到場競標。
依據:奉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97年07月14日檢總卯字第0970900446號函核准辦理。
公告事項:
一、拍賣日期:民國97年08月29日上午9時整及97年09月05日上午9時30分整兩日。
二、拍賣地點:97年08月29日在高雄市左營區重政路79號(本署左營贓物庫);97年09月05日在高雄市前鎮區草衙二路50號(前鎮南區大型贓物庫)。
三、拍賣物品:黃金、手錶、五金工具、馬達、轎車、機車、電腦、傳真機、數位相機、行動電話等一般電器用品。(以現場拍賣實物為主)
四、拍賣方式:以出價最高,且在核定底價以上,經叫價3次,無再有新高價,並當場繳清價金者為承買人;本署就拍出之物品不負瑕疵擔保責任。(承買人需提出國民身分證)
五、現場查看拍賣物時間:97年08月27日早上9點至11點、下午2點30分至4點30分。
六、本案承辦人:書記官兼股長盧建賓(電話:07-3459809)。
檢察長 劉 惟 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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