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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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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9.26---司法保護據點犯罪預防宣導活動─五甲老人活動中心 「反毒拒毒,人人有責」、「 打詐防詐,保護你我」、「 拒絕酒駕,珍惜生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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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9.26---司法保護據點犯罪預防宣導活動─五甲老人活動中心 「反毒拒毒,人人有責」、「 打詐防詐,保護你我」、「 拒絕酒駕,珍惜生命」

114.09.26司法保護據點犯罪預防宣導-五甲老人活動中心
「反毒拒毒,人人有責」、「 打詐防詐,保護你我」、「 拒絕酒駕,珍惜生命」

高雄地檢署為強化司法保護功能,於114年9月26日上午假本署司法保護據點―高雄市五甲老人活動中心,針對社區長輩舉辦法律宣導活動,以預防毒品、詐騙、酒駕為題,落實犯罪預防理念與柔性司法關懷。
本場次由本署觀護佐理員擔任宣導講師,首先向社區長輩們解說新興毒品態樣與毒品危害,平時可主動關心家中孩子們求學及交友狀況,提醒如何辨識新興毒品型態及對個人與社會的危害,避免因好奇心而染上毒癮,自毀美好前程。另為避免長輩們誤觸法網與降低詐騙犯罪成功率,特別提醒近期遭受詐騙案例及手法,也請大家熟記防詐騙三要領「冷靜、查證、報警」, 以確保自身財物及個人權益。最後提醒長輩們如參加聚會有飲酒小酌情形,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者,即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將面臨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拒絕警方酒測者,得處以新台幣18萬元罰鍰,另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在明知駕駛人酒駕且酒精濃度達標準(吐氣達每公升0.25毫克)的情況下,若未善盡勸阻義務,將面臨6,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罰鍰,希望大家都能有拒絕酒駕的正確認知並提醒身邊親友,才能避免酒駕所造成的憾事發生。
活動最後,以有獎徵答方式再次幫社區民眾複習今日宣導內容,也希望藉由本次活動進行,讓犯罪預防及司法保護精神可以深耕社區,減少及降低犯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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