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課程-「交通安全行,酒駕醉不行-酒後駕車危險高」、「公共危險刑罰責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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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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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行,酒駕醉不行-酒後駕車危險高」、「公共危險刑罰
知多少?-酒駕刑罰責任分析」
鑑於酒駕罰則加重,仍無法有效遏止酒駕者僥倖心態,所衍生的社會問題一直存在,足見民眾法治觀念薄弱。本署於107年4月11日假高雄地檢署第二辦公室1樓團輔室辦理酒駕類法治教育,邀請到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陳楨筌督察說明酒精濃度對駕駛能力之影響,並就公共危險所涉刑責作分析,深植交通安全從自身做起的基礎觀念。
課程中講師以圖表帶領學員認識血液及吐氣酒精濃度,進而造成十種的危險駕駛態樣,再以執勤經驗分享當車禍發生時,無法吹氣或拒絕酒測者,警方可強制送醫療、檢驗機構對肇事者實施血液採樣,檢測酒精濃度,因此千萬不可肇事逃逸;倘藉著酒意干擾警方,將面臨妨害公務被移送法辦的結果,另針對酒駕自撞、酒駕車撞車或酒駕車遭他車撞、酒駕車撞車或酒駕車遭他車撞的案件說明涉及的刑責及保險不理賠之窘境。
酒後駕車是漠視生命的行為,講師以新聞影片及處理過的死亡車禍現場為例,再三叮嚀學員們應尊重路權、愛惜自己與他人的生命,特別是遵守交通規則、醉不上道的認知應從教育紮根,別讓白髮人送黑髮人、天倫夢碎的悲劇再度登上新聞版面,徒留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