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7.22---通識課程-「法律小常識」、「追愛有界限,保護安全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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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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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
「法律小常識」、「追愛有界限,保護安全與尊嚴」
本署為加強緩起訴處分被告暨緩刑受保護管束人之法治教育觀念,於115年07月22日假本署第二辦公室團體輔導教室,特邀高雄榮民總醫院精神部社會工作師王美懿為個案講授「法律小常識」、「追愛有界限,保護安全與尊嚴」課程。
課程開始前,由本署觀護佐理員播放打詐反毒影片,並以實際案例讓在場緩起訴處分被告暨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深刻了解詐騙及毒品充斥在我們生活中,需要大家隨時提高警覺,另如何尋求協助以保護自己的健康及財產。
講師首先講述家庭暴力防治法相關規定,並播放新聞影片作為今日課程開始,除界定家庭暴力外,亦說明法律上的因應措施。課程中,講師以自身專業知識及實務經驗,引導個案了解生活壓力成因、模式,以及壓力所帶來的身心及行為影響。講師提出心理衛生的重要性,認為真正的健康是身心方面之均衡發展,並強調應找尋調適壓力的方式。另外講師亦清楚說明保護令的範圍包含1.禁止實施家庭暴力。2.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3.遷出住居所。4.遠離住居所、工作場所、學校或其他特定場所。5.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若違反保護令將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講師最後也特別提醒個案應避免不當紓壓方法,導致酒癮、毒癮或網路成癮行為,認識精神疾病涉及之司法責任,期使個案面臨生活壓力時,能夠自我察覺,善用社會支持系統及資源網絡,並勉勵個案改變從自己做起,儘早回歸正常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