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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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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5.27---主題課程-保護智慧財產權,你我有責」、「販賣或輸入仿冒品,當心因小失大」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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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5.27---主題課程-保護智慧財產權,你我有責」、「販賣或輸入仿冒品,當心因小失大」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

「保護智慧財產權,你我有責」、「販賣或輸入仿冒品,當心因小失大」本署於115527日假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教室舉辦法治教育課程,針對緩起訴處分被告及緩刑受保護管束人加強法治觀念。本次邀請聖島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劉慶芳經理擔任講師,課程主題為「保護智慧財產權,你我有責」及「販賣或輸入仿冒品,當心因小失大」,旨在透過法律知識的普及與案例解析,深化學員對於智慧財產權及商標法治之意識。

在「保護智慧財產權」課程中,重點介紹商標法中「商標使用同一性」之核心概念。講師明確指出,註冊商標應以原圖樣整體使用為原則。惟實際使用時若僅變更大小、比例、字體或書寫排列方式,依社會一般通念實質上未變更主要識別特徵,即具備「同一性」而視為合法使用;反之,若將引人注意之主要部分刪略不用,致與原註冊商標產生顯著差異,則不具同一性。講師進一步宣導近年熱門之「生成式AI與商標權」新興議題,提醒學員AI生成圖案雖可申請商標,但仍須通過官方審查且不保證無混淆誤認之虞;使用前應利用官方圖片檢索功能進行輔助評估,並建議保留相關指令與創作紀錄,以降低潛在之著作權侵權風險。

於後半段「販賣或輸入仿冒品,當心因小失大」課程中,講師深入剖析商標法規範,指出近年網路購物與跨境電商盛行,許多民眾因不諳法律,誤認販賣或從國外輸入少量仿冒品不構成犯罪,往往因貪圖小利而觸法,面臨刑責與高額民事賠償。講師亦結合心理健康議題,引導學員進行自我管理與心理調適,學習剖析面對經濟壓力或盲目跟風時的心理狀態,進而在日常商業與消費行為中保持理性、克制盲從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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