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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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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2.10---生命教育-酒駕專案生命教育課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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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2.10---生命教育-酒駕專案生命教育課程

高雄地方檢察署辦理酒駕專案生命教育課程

為提升酒後及毒後駕車個案之風險認知,並強化其對生命尊重之價值觀,本署於115年2月10日假高雄市殯葬管理處辦理「酒駕專案生命教育課程」。本次特別邀請頤顥法律事務所劉冠宏律師擔任講師,針對緩起訴處分被告與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深度解析酒、毒駕對社會之危害及相關法律責任,期引發個案對「不能安全駕駛」行為之深刻反省。
課程首由反詐欺及反毒宣導揭開序幕,劉律師嚴正提醒與會者切勿隨意出借或轉賣帳戶,避免淪為詐騙工具而身陷囹圄。隨後,講師明確解析法律定義:凡吐氣酒精濃度達0.25mg/L、血液酒精濃度達0.05% 或毒品代謝物達法定標準者,即構成犯罪;強調「公共安全不容僥倖」,即便未肇事亦須承擔刑事責任。
課程後段則剖析酒、毒駕所需面臨的刑、民事及行政責任,透過實務案例計算沉重的社會成本。劉律師強調,法治不僅是處罰,更是對生命的敬畏。與會個案於課後感觸深刻,表示透過此課程能時時警惕法規紅線,珍惜生命價值,確保憾事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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