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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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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2.9---生命教育-酒駕專案生命教育課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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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2.9---生命教育-酒駕專案生命教育課程

高雄地方檢察署辦理酒駕專案生命教育課程

為協助緩起訴處分被告與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深刻理解酒後駕駛與毒品危害駕駛的法律責任與生命代價,本署於114年12月9日假高雄市殯葬管理處辦理酒駕專案之生命教育課程,特邀頤顥法律事務所劉冠宏律師講授課程,對個案進行相關法律觀念及行為責任的深度宣導,協助其深化反思,避免再犯。
課程開始前,為呼應當前社會關注議題,講師特別進行反詐欺與反毒品宣導。提醒與會個案,切勿將名下帳戶出借或轉賣予詐騙集團,強調一旦帳戶淪為詐騙工具,不僅會遭司法凍結,個案身份更可能從被害人轉變為被告,務必提高警覺,捍衛自身權益。接著說明何謂不能安全駕駛,只要駕駛人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酒精濃度達0.05毫克,尿液或血液所含毒品或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或其代謝物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就視為不能安全駕駛,講師強調,縱使未發生實際危險,只要符合上述科學數據標準,即構成犯罪。他嚴正警示個案,酒駕與毒駕帶來的遠不止法律懲罰,更可能無情地奪走無辜生命,切勿抱持任何僥倖心態。
後段講師講述酒駕、毒駕後續可能面臨到的相關罰則包含刑事責任、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講師以淺顯易懂的方式,說明法律對酒駕、毒駕行為的相關懲罰,並以實際案例,讓個案清楚了解到僥倖行為後續須面臨到的風險與社會成本,守法是責任更是對生命的尊重。講師期望透過今日於高雄市殯葬處進行生命教育課程,希望強化大家對於生命價值的重視,學習尊重他人,珍惜生命,一念之差都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唯有徹底遠離危險駕駛行為,方能讓憾事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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