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7.31---主題課程-「喝了一點,開了一下,毀了一生!」、「醉駕相關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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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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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方檢察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
主題課程-「喝了一點,開了一下,毀了一生!」、「醉駕相關刑責」
為增進緩起訴被告暨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法律須知,本署於113年7月31日假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辦理法治教育課程,邀請鈞聲法律事務所陳鏗年律師擔任講師,為緩起訴處分被告暨緩刑受保護管束人講授酒駕後不能安全駕駛所產生的「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及「民事」相關責任說明,並透過酒駕新聞事件之案例宣導讓受保護管束人更加深印象。
2010年世界衛生組織(WHO),提出「全球酒害防制策略」,把酒駕事件當成公共衛生方面的議題,所以政府有責任廣為宣傳酒駕防制,減少道路使用風險,降低用路人傷亡,建構健康社會。飲用最多的酒類前三名為蒸餾酒(如威士忌、白蘭地、伏特加等)的45%,啤酒34%和葡萄酒12%,不僅容易導致酒駕、暴力、濫用等狀況,也會併發超過200種不同的疾病。在所有歸因於酒精的死亡中,有28%是因為受傷,如交通事故、自我傷害和人際暴力,21%是因為消化功能紊亂,19%是心血管疾病,其他則是傳染病、癌症、精神障礙和其他健康狀況,許多人的家庭和關係都因為酒精問題而破碎,防止酒精威脅健康社會的發展。
有鋻於酒後駕車肇事的事故日益增加,為了防止憾事再次發生,保障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耐心說明酒駕可能帶來的社會公害及相關罰則,呼籲受保護管束人一定要重視,避免酒駕等違法情事再次發生。酒駕行為損人不利己,還要負擔沈重的法律責任,因每個人體重、酒精代謝能力不同,如要開車,最好的策略,連一口酒都不要喝,不要以身試法,以免得不償失。酒後找代駕或坐計程車,落實酒後不開車的安全守則,避免觸犯相關罰則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