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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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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0.06---「修復生命裂痕 共創人生曙光」高雄地檢署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修復促進者實務研習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0-12
  • 資料點閱次數:187
112.10.06---「修復生命裂痕 共創人生曙光」高雄地檢署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修復促進者實務研習
「修復生命裂痕 共創人生曙光」

高雄地檢署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修復促進者實務研習

  為增進修復促進者及辦理修復式司法相關人員之專業及實務知能,高雄地檢署於112年10月6日上午9時30分,於本署5樓多功能會議室舉辦「112年度修復式司法方案修復促進者實務研習」,本署洪檢察長信旭及佘主任觀護人青樺蒞臨現場向促進者表達誠摯感謝。

  洪檢察長致詞時表示,修復平台之運作,係透過建立非敵對、無威脅之對話機制,提供被害人與加害人修復兩造關係的契機,由修復促進者協助引領雙方相互對話及表達內心感受,藉由促進當事人關係的變化,修復犯罪造成的傷害,實踐修復式司法精神,期許藉由一整日研習活動,讓修復促進者及本署同仁提升專業及實務知能,藉此機會進行經驗交流,並預祝研習活動圓滿成功。

  此次研習課程安排,特邀南華大學林原賢副教授,講授修復式司法理論基礎,以及促進者如何在被害人與加害人立場之間,妥適擔任平衡兩造關係的中立角色,並以本署目前執行中之修復案件為例,使促進者及本署同仁更能瞭解如何將修復式司法理念落實於現行案件中,亦交流彼此實務經驗,期能加以拓展促進者及本署同仁專業視野,俾利進行修復工作,達成修復式司法目的,促使緩解被害人與加害人衝突關係及撫慰雙方心理創傷,進而使雙方重新融入社會,回歸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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