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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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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4.13---雄檢辦理緩起訴義務勞務執行機關(構) 表揚暨業務座談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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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檢辦理緩起訴義務勞務執行機關(構) 表揚暨業務座談會

  本署於112年4月13日上午9時30分,假高雄地方法院5樓會議室舉辦「緩起訴義務勞務執行機關(構)表揚暨業務座談會」,邀請協助執行義務勞務之機關(構)一同與會,並舉辦業務座談會,透過經驗交流及問題討論,讓緩起訴制度的施行更臻完備,此次座談共計24個單位出席與會。

  是日活動由主任檢察官陳建州代表檢察長頒發獎狀,對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等15個執行績優機構,執行義務勞務具成績者予以表揚。陳主任檢察官於會議中特別感謝長期配合推動社區處遇的夥伴們共同參與此次表揚暨業務座談會,有賴於各機構的長期支持,才能讓義務勞務制度能夠順暢運作。本署目前遴聘之義務勞務執行機構共31個單位,於111年計有478人次執行義務勞務,提供了12,696小時的服務績效,以基本時薪換算等於創造了2,234,496元的效益,不但節省了各公部門及公益團體人力開支,讓各機構之執行效能更有餘力發揮及幫助社會大眾。社區處遇除了可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外,對被告課以40小時至240小時之無償服務,不僅有利於被告之再社會化,亦間接避免入監後所衍生之家庭問題或製造犯罪因素,促成國家公共利益的推展,使義務勞務制度之精神得以永續經營。

  本次會議特邀請自觀護人退休之洪肇良講師介紹義務勞務執行相關法律規定,本次課程主題,分由勞務法規篇、勞務時數篇、勞務執行篇、勞務機構篇等四大篇章講述機構執行義務勞務業務時應行注意事項,並以實際案例分享績優機關構之執行情形、執行機構督導及受處分人之回饋心得。最後由主任觀護人佘青樺主持綜合座談會,觀護人兼組長趙慧莉及觀護人林復典與機構督導進行意見及經驗交流,並探討義務勞務執行中常見問題,針對現行管理上有窒礙難行之處共同討論並協助解決,使義務勞務制度施行更加精進及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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