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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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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110年10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0-22
  • 資料點閱次數:788
寧為自由故,毒品皆可拋

雄檢辦理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

  施用毒品,除了會失去自己的身體健康、財富外,亦會對家庭造成無以挽回的傷害,甚者,更會失去自己的人身自由。為讓有機會接受緩起訴之被告,可以在不失去人身自由、較輕程度影響個案之家庭社會生活的情況下,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及更多元的處遇方式,本署於10月份辦理2場次說明會。

  本署於110年10月4日及10月18日辦理緩起訴第一級及第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說明會由陳方案人員及林觀護助理員擔任講師,會中首先說明緩起訴處分必要執行之命令,醫療處遇跟社區處遇分別不同的執行時間長度及注意事項。最後,陳方案人員及林觀護助理員也提醒被告就命遵守條件需確實履行,若有再犯或違規者,則可能被撤銷緩起訴處分,並叮囑被告準時完成療程與處分,遠離毒品誘惑,重新開展人生的康莊大道。

 您在戒毒方面的好幫手:

 (一)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 電話:(07)211-1311

            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0號4樓

 (二)戒毒成功專線:0800-770-885(24小時無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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