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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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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110年3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29
  • 資料點閱次數:850
第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110年3月
毒行踽踽,無毒有偶

雄檢辦理緩起訴毒品二級戒癮治療說明會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於110年3月22日辦理緩起訴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由本署陳方案人員擔任講師,說明因應柔性司法訴求,本署推動本土化多元司法處遇計畫,希個案能珍惜後續緩起訴機會,除完成緩起訴必要命令之外,能遠離毒品、復歸社會。

  陳方案人員並於說明會中提到,緩起訴處分與傳統觀察勒戒之不同,在保有相當程度之人身自由前提下,個案若能在醫院(或社區)順利完成處遇且無再犯情形,此次吸食毒品一案將不會再被追訴。因此,緩起訴除可維持自身家庭照顧與工作或學業之進行外,也有助減少監獄短期自由刑之流弊。而於說明會後,本署同仁依個案情形及醫院狀況進行轉介,並叮囑個案應如期至醫院進行門診及確實遵守緩起訴附帶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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