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2.20易服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構)分區督核暨業務座談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671
高雄地檢署舉辦102年第4季
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督核暨研討會議
高雄地檢署於102年12月20日下午2時假該署橋頭辦公室舉辦「102年度第4季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督核暨研討會議」,邀請對象為楠梓、仁武、大樹、鳥松、三民及大社等6大行政區內之19個社會勞動機關(構),執行檢察官劉慕珊親臨現場主持是項會議。
該署辦理社會勞動業務已邁入第4年,會議中除由觀護人陳建頴報告社會勞動應行注意事項及傳遞最新業務訊息外,亦邀請本安社區發展協會與野鳥學會之督導分別分享業務執行心得,讓與會督導們能透過經驗交流以精進管理方式。最後安排綜合座談,讓第一線執行人員能夠與檢察官、觀護人面對面討論實務上所面臨的困難。
劉檢察官表示,社會勞動機關(構)於是項制度之推動則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為彰顯社會勞動之效益,及兼顧刑罰的公平與正當性,透過勞動與服務體驗提昇自己的內涵,讓社會勞動人適才適所,以自己的勞力付出來與社會修復關係。希望透過是項會議將社會勞動制度的精神更加落實,讓協助本署執行社會勞動之機關(構),更能了解督核的意涵及重要性,徹底落實分層督核機制,以期未來執行社會勞動業務時能趨向周延完善,為社會創造更多價值,美化我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