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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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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111年9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2-29
  • 資料點閱次數:146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緩起訴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本署於111年09月27日下午2時30分,假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辦理緩起訴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由王慈恩觀護佐理員擔任講師,為緩起訴被告講解義務勞務執行相關規定。課程開始前先行播放「修復式司法」影片,以淺顯易懂的短片使被告瞭解修復式司法之意涵及目的。

  課程開始講師指導緩起訴被告填寫基本資料表、義務勞務執行須知等相關資料,告知被告電話及聯絡地址必須確實有效,以保障自身權益。接著介紹緩起訴於一定期間需遵守或履行事項,並輔以實務經驗及案例分享,以期被告至機構能夠順利履行完成義務勞務。課程中特別向學員強調有可能撤銷緩起訴處分之事由,如再犯遭檢察官撤銷緩起訴處分,已履行部分不得請求返還或賠償,提醒被告於規定期間內儘速履行完成檢察官所命令事項。

  最後講師期盼被告能體會到透過提供勞務服務他人彌補過錯,改過向善,並於機構執行時配合其防疫措施並注意自身身體狀況,祝福大家能在履行期間內順利完成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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