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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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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110年8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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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110年8月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緩起訴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高雄地檢署於110年8月31日下午2時30分假第二辦公室1樓團輔室辦理義務勞務勤前說明會,當天由晶股觀護佐理員擔任講師,向緩起訴處分被告宣導相關法治觀念與執行須知,俾利被告有效瞭解義務勞務應遵守規範,至機構順利履行完成義務勞務。本次說明會因適逢COVID-19疫情警戒標準調降至第二級警戒期間辦理,本署為配合相關防疫規範,加強維持報到秩序及防疫距離,循序漸進引導被告進場,控管教室內人數限制,座位設置隔板,落實防疫規範。

  為增進被告對於緩起訴制度之認識,講師藉由影片介紹,解說緩起訴制度設置目的及刑事訴訟法有關緩起訴處分之規定,使被告更加清楚目前案件程序狀態及履行義務勞務之目的,輔以實務經驗及案例分享,特別提醒被告履行義務勞務容易違規情形以及撤銷緩起訴處分之事由,期勉被告及時悔悟並珍惜緩起訴處分機會,於規定期間內儘速履行完成檢察官所命令事項,透過提供勞務,彌補一時過錯並體悟社會服務精神,以達到觀護矯正之效。

  課程進入尾聲,觀護佐理員現場協助發放由高雄市榮譽觀護人協進會自籌經費認購,因疫情衝擊產銷狀況之受保護管束人自栽檸檬,本署希望透過擔任中間橋樑,傳遞正面能量,建立良善循環,共同營造圓滿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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