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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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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110年4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05
  • 資料點閱次數:1127
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110年4月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緩起訴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高雄地檢署於110年4月27日下午2時30分假第二辦公室團輔室辦理義務勞務勤前說明會,向緩起訴處分被告宣導相關法治觀念與執行須知,並說明緩起訴制度與執行義務勞務相關細節,講師觀護佐理員王慈恩細心講解,讓被告瞭解緩起訴相關規定,以利日後前往機構能順利執行義務勞務。

  是日課程先播放「修復式司法」制度宣導影片給緩起訴被告觀看,希望摒除對司法單位刻板印象外,更加認識柔性司法另一面貌,能有更妥善的解決爭訟過程。課程開始後講師帶領被告填寫相關資料,再向被告宣導緩起訴處分立法目的,反之,撤銷緩起訴處分時將面臨的法律效果,講師慎重提醒被告並告知履行期間不得向勞動機構提出自願性捐款換取勞動時數,不得涉及個人利益及政治色彩,期許被能告知法守法、建立良好法治觀念。

  在課程尾聲,講師勉勵被告除應履行執行事項外,期許被告遵守法律規章避免再犯,激發其以志工精神行善及回饋社會,產生正面能量回饋社會,共同努力創造圓滿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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