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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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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109年12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582
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109年12月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緩起訴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為有效管理與執行緩起訴附帶應履行義務勞務案件及附條件緩刑義務勞務案件,使被告瞭解相關法制觀念與義務勞務執行規定雄檢於109年12月29日假第二辦公室團輔室辦理義務勞務勤前說明會,由洪聖倚觀護佐理員擔任講師,向緩刑及緩起訴處分被告宣導相關法治觀念與執行須知,當日共有12人參加。

  為建立新的法治觀念,課前播放「修復式司法」宣導影片,期以新的視角看待犯罪,建構以人為本的柔性司法體系,講師向被告宣導刑事訴訟法相關法律規定,及義務勞務相關條例說明,提醒被告務必於期間內遵守相關規定並完成義務勞務,期許被能告知法守法、建立良好法治觀念,在緩起訴的一定期間內,被告都能保持良好的行為,沒有違反緩起訴的條件,則據為緩起訴的犯罪事實,便得以免其訟累與刑罰。開一條自新的路給真心悔悟的被告,使其藉由社會服務回饋社會並回歸社會。/span>

  最後以案例介紹,讓被告了解回饋社會的正向循環、並藉由了解法律避免觸法,達成柔性司法保護與觀護輔導矯正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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