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檢辦理「緩起訴義務勞務執行機關(構)續、新遴聘暨表揚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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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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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檢辦理「緩起訴義務勞務執行機關(構)
續、新遴聘暨表揚座談會」
高雄地檢署於108年3月6日上午9時30分,假高雄地方法院5樓會議室舉辦「緩起訴義務勞務執行機關(構)續、新遴聘暨表揚座談會」,邀請協助執行義務勞務之機關(構)共計31個單位一同與會。是日活動,由該署檢察長周章欽親自頒發績優表揚獎狀及遴聘證書。
本次受表揚之機關(構)計有高雄監獄等20個單位,另介紹新遴聘機構—社團法人臺灣喜信家庭關懷協會共同擔任緩起訴處分義務勞務制度的推手。會中亦安排績優機構「高雄市立明華國民中學」及「高雄市大寮區山頂國民小學」進行經驗分享,體現被告推展公共利益之成果。最後由主任觀護人佘青樺與機構督導進行座談,期望透過各機構的寶貴意見精進義務勞務制度之推動。
檢察長周章欽表示,該署107年度執行緩起訴義務勞務計有331人次,執行義務勞務總時數為11,174小時,為公益團體提供相當多元之勞務項目,此制度之施行實現寬嚴並濟的刑事政策,並創造政府、社會與民眾三贏局面;除可減輕財政負擔,使刑罰發揮威嚇與教育作用,被告更可避免監獄內處遇,衍生家庭問題或製造犯罪,藉由無償服務,落實修復式正義理念,提昇社區接納之機會,修復社會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