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104.6.16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585
104.6.16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緩起訴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104616日假本署橋頭辦公室三樓團輔室辦理義務勞務說明會,本場次由李家豪佐理員擔任講師,講師先詳細指導個案填寫表格與個人基本資料,並告知個案電話及聯絡地址必須確實有效,以避免個案喪失本身權益,介紹緩起訴被告於一定期間遵守或履行事項,期勉個案能順利履行完畢。

講師向個案宣導緩起訴義務勞務相關法治觀念及注意事項,提醒個案緩起訴期間不要再犯,否則撤銷緩起訴並告知履行期間不得向勞動機構提出自願性捐款換取勞動時數,不得涉及個人利益及政治色彩,也不得與現行法令有所抵觸;同時亦提醒個案勿輕信司法黃牛花錢可免執行勞動服務云云。最後再輔以投影片之案例介紹,使被告避免進入司法審判程序,期勉被告遵守法律規章避免再犯,激發其以志工精神行善及回饋社會,順利讓被告在履行期間完成義務勞務時數。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