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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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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7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652
104.4.7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緩起訴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10447日假本署橋頭辦公室三樓團輔室辦理義務勞務說明會。本場次由夏玉如佐理員擔任講師,首先以指導個案表格的填寫為始,告知個案電話及聯絡地址必須確實有效,避免個案喪失本身權益,並介紹緩起訴被告於一定期間遵守或覆行事項,例如向被害人道歉;立悔過書;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裡輔導或其它適當之處遇措施;此外,指導個案表格的填寫,告知個案電話及聯絡地址必須確實有效,避免個案喪失本身權益。

另外也告知個案,履行期間不得向勞動機構提出自願性捐款換取勞動時數,不得涉及個人利益,政治色彩,也不得與現行法令有所抵觸;同時貼心提醒個案勿輕信司法黃牛花錢可免執行勞動服務云云,若有司法黃牛向您遊說,請向觀護人或本署政風室檢舉。最後,輔以投影片之案例介紹,使被告珍惜避免進入司法審判程序,訓練被告遵守法律規章避免再犯,激發其以志工精神行善社會,順利讓被告在履行期間完成義務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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