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103年度緩起訴義務勞務執行機關(構)表揚暨檢討座談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633
103年度緩起訴義務勞務執行機關(構)表揚暨檢討座談會

 

雄檢辦理「義務勞務機構表揚座談會與在地資源連結互惠的最佳體現

 

高雄地檢署已於日前假該署5樓會議室舉辦 103年度緩起訴義務勞務執行機關(構)表揚暨檢討座談會,本次會議實際出席之機關()以明陽中學為首,共計32個單位一同與會。

是日座談會,由本署檢察長蔡瑞宗親自頒發獎狀表揚執行績優之機關(構),會中亦安排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新高雄分會、高雄市立正興國民小學、高雄市立圖書館楠仔坑分館等三個績優單位進行案例分享,詼諧逗趣的口吻佐以圖文並茂的簡報內容,深入淺出地說明其管理經驗與勞動成果。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地,不外乎楠仔坑分館之分享,該館陳哖主任透露,對於到楠仔坑分館的義務勞務朋友,自己會半強迫地請這些朋友在服務期間至少看完一本書,進而重塑並建立自身價值,而協助地檢署執行期間,藉由這些朋友的努力與協助,該館的環境與業務已連續三年榮膺教育部「閱讀磐石獎團體組閱讀推手獎之殊榮,其對地檢署能夠委由該館協助義務勞務執行抱持萬分感謝!會議最後則由主任觀護人韓國一主持座談作意見交流,期望透過各機構的寶貴意見精進義務勞務制度之推動!

檢察長蔡瑞宗表示,本署自1031月截至11月止,執行緩起訴義務勞務之義務勞務人計有995人,執行義務勞務總時數為69,659小時,若以基本時薪115元來計算,所創造的效益為8,010,785元,成果可謂相當豐碩!該署義務勞務機關()所提供之勞務項目相當多元,除讓義務勞務人力之分配得以適才適所,並進一步展現緩起訴義務勞務制度的核心價值,使不小心犯錯的人們可以有改過向上的機會,並憑藉著自己的能力帶給社會一些回饋。對此,特別感謝各單位一路上的支持與配合,希望未來各單位亦能秉持落實制度的理念確實地做好管理與監督,進一步共同創造司法、社會和被告三贏的局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