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6.14緩起訴義務勞務專案活動-「雄檢運用勞務人力資源協助正興國小教室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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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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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檢運用勞務人力資源 協助正興國小教室搬遷
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該校在民國61年由政府及地方人士發起創辦,至今歲月悠悠近40載,而自民國66年先後興建第二、三棟老舊教室經「國震中心」耐震詳評建議必需改建,第三棟教室於101年秋拆除重建,目前已完成新建嶄新教學大樓,並於6月份拿到部分使用執照,第二期校舍拆除作業預計於7月初開始,故須大量人力投入第二棟教室搬遷工作。
但礙於學校經費短絀,無法負擔大量的搬遷人力費用,故向高雄地檢署提出人力支援需求,該署知悉後便緊急調派40位勞務人,協助該校從
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觀護人韓國一表示:「能用勞務人為學校做一些事情,不僅讓學生有更好的校園環境,也可解決學校經費不足的問題,另一方面也讓受緩刑及緩起訴處分義務勞務人,藉由為學校付出而自我肯定,貢獻他們自已的力量來回饋社會。感謝學校有此機會讓本署的勞務人參與學校教室搬遷作業,期待本次搬遷作業,能在安全、有效的前提下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