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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115年8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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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115年8月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緩起訴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本署於115年07月28日下午14時30分,假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辦理緩起訴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由黃宜琪觀護助理員擔任講師,為緩起訴處分被告說明義務勞務執行須知及相關法治觀念。
因詐騙案件之形式與毒品種類皆不斷推陳出新,講師也於本次課程前宣導反詐騙與反毒相關政令,讓個案可以提升防範意識,使其警惕犯罪誘惑,有效降低再犯風險。
講師於課程中多次提醒緩起訴處分被告,務必於指定期間內完成必要命令之義務勞務時數,亦不可故意再犯其他罪,以免緩起訴處分被撤銷。也另行強調於義務勞務機構執行勞務時應遵守相關規範,包含準時出勤、不得妨礙機構秩序,並配合督導人員之派工安排,以順利完成緩起訴處分為主要目標。
課程最後由郭粟馨觀護助理協助123個案填寫基本資料與義務勞務須知,講師也在台上提醒務必完成所有資料的填寫以利後續分派機構之作業。也期許個案能藉此機會反思過錯,珍惜緩起訴處分,避免重蹈覆轍並早日復歸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