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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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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114年3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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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114年3月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緩起訴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本署於114年3月25日下午14時30分,假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辦理緩起訴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由熊家佳觀護佐理員擔任講師,為緩起訴處分被告解說義務勞務執行須知及相關法制觀念。
鑒於近年來詐騙及毒品案件頻傳,危害我國社會治安重大,特於本說明會前,進行打詐反毒宣導,藉由影片播放及簡報解說,提醒緩起訴處分被告凡事要有警覺心,不要因一時疏忽而成為詐騙集團提供洗淺的管道之一。
說明會中講師以簡報使義務勞務人能夠正確認識勞務制度之立意及意義,了解其應盡權利及義務,期望在達成預防再犯罪之目的外,更能有效地使義務勞務人貢獻心力回饋社會,發揮義務勞務制度的積極效益,因此於義務勞務人履行勞務前辦理勤前教育說明,以利協助義務勞務人完成勞務,說明會最後,講師帶領緩起訴處分被告填寫基本資料表、義務勞務執行須知及緩起訴處分被告應行注意事項具結書等相關資料,逐一說明內容並提醒應確實填寫,以保障自身權益。
最後講師特別叮嚀緩起訴處分被告應服從機構之督導,告知其除了須於履行期間內至指定機構完成義務勞務時數外,緩起訴期間內尚須應遵守及履行檢察官諭知之必要命令事項,亦不可故意再犯其他罪,以免緩起訴處分遭到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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