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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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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113年10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2-18
  • 資料點閱次數:72
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113年10月

緩起訴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高雄地檢署於113年10月29日下午2時30分假第二辦公室1樓團輔室辦理義務勞務勤前說明會,由觀護助理員謝承融擔任講師,對象為緩起訴處分暨緩刑附帶應履行義務勞務被告。

  配合國家打詐防制及反毒政策,講師特於課前宣導相關資訊,加強個案對於新興詐騙手法有更多的認識以及對各類毒品的有更多的防範手段。

  講師向個案說明緩起訴制度的緣起和規範以及執行義務勞務須知,俾利日後個案前往機構能順利執行義務勞務,課程中講師帶領個案仔細詳讀及理解執行義務勞務的相關規定,並針對緩起訴撤銷之要件及法律後果加強向個案宣導以及強調緩起訴義務勞務期間之規定,再提醒個案於期間內務必遵守法律並完成義務勞務應履行時數。

  最後講師鼓勵個案珍惜緩起訴處分之機會,把握履行義務勞務期間所獲得之額外收穫,亦有益於社會公益之推動,讓個案能彌補所犯過錯、回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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