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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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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112年04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02
  • 資料點閱次數:85
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112年04月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緩起訴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為使緩起訴被告於履行義務勞務期間瞭解相關法治觀念與注意事項,本署於112年4月25日下午2時30分,於本署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辦理緩起訴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由楊博渝觀護佐理員擔任講師。

  課程開始前播放「修復式司法」宣導短片予個案觀看,期以新的視角檢視犯罪,建構以人為本的柔性司法體系。課程前段由講師帶領緩起訴被告填寫填寫基本資料表、義務勞務執行須知等重要資料,並逐一說明內容、提醒確實填載連絡電話及通訊地址,避免遺漏重要公文以保障自身權益。接著講師說明緩起訴處分的法律規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及撤銷的法律效果,使被告充分瞭解履行義務勞務相關須知與規範,並提醒執行勞務過程中不可使用手機或相關影音設備進行錄音、錄影及拍照。

  課後續由各觀護佐理員個別受理被告,除向其說明指定報到之義務勞務機關(構)並交付報到通知書,提醒務必依本署指定期日準時至機構報到並配合機構規定執行義務勞務,期盼被告能真心悔悟、珍惜改過向善的機會,積極於履行期間內完成勞務,不再獨犯法網,早日回歸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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