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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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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112年03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4-14
  • 資料點閱次數:188
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112年03月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緩起訴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為使緩起訴被告於履行義務勞務期間瞭解相關法治觀念與注意事項,本署於112年3月28日下午2時30分,於本署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辦理緩起訴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由楊博渝觀護佐理員擔任講師。

  課程前先播放修復式司法影片,讓緩起訴被告認識該制度在犯罪行為後的對話與修復傷害的意義,促進加害人、被害人等關係的正向轉變。接著講師帶領個案填寫社區處遇基本資料表、義務勞務執行須知等資料,說明緩起訴處分的法律規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及撤銷的法律效果。

  講師亦輔以簡報強化個案印象,一一講解履行期間應遵守或履行緩起訴附條件外,輕微犯罪者與過失犯罪者執行勞務的過程中更應保持善良品行,不妨害執行機構之秩序,確實完成指定時數來回饋社會,啟發服務心念,一改刑罰權的刻板概念,把刑事政策與公益串連,希冀緩起訴被告珍惜緩起訴處分的良法美意,不再獨犯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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