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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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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課程-「法律知識面面觀,認識病人自主權利法」、 「幸福來自於心靈的知足」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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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課程-「法律知識面面觀,認識病人自主權利法」、 「幸福來自於心靈的知足」
高雄地檢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

講題「法律知識面面觀,認識病人自主權利法」、「幸福來自於心靈的知足」

  生老病死乃眾人一生中必經的過程,所有生命都有其獨一無二的價值,不可受外界因素影響為強制剝奪,病人自主權利法即根據此核心觀念普及全球,為讓緩起訴處分被告暨緩刑受保護管束人認識「病人自主權利法」與「幸福來自於心靈的知足」,本署於111年3月2日假高雄地檢署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辦理法治教育課程,特邀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南部辦事處王嘉正主任為個案分享寶貴經驗。

  課程開始講師先提及病人自主權利法乃以人為本位的醫療專法,病人具有優先知情、選擇與決定最終醫療處遇的權利,適用對象則涵蓋五種特定情況(末期病人、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其他經政府公告之疾病或情形),透過上述病主法不但能避免過多的醫療糾紛,亦能賦予病人在治療過程中有抉擇作主的機會,有尊嚴地規劃自己人生最後一哩路,以協助醫療專業和病患之間取得最佳平衡!

  王主任於課程後半段以幸福來自於心靈的知足做主軸,說明幸福是一種內心的感覺,當我們的需要得到滿足的時,便會從心裡感覺到幸福,即使滿足的是一個很小的願望,也能使你我感受到幸福,故當人們降低對生活和對別人的期待時,就會很容易和幸福相遇。另一方面講師不吝向個案分享帶來快樂的幾個小祕訣─到戶外散步、學習新事物、向外伸出友誼的手、創造更安詳的環境等,期勉個案能透過適合自我減輕壓力的管道不被痛苦的情緒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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