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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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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課程-「帶著醉意上路,高風險易肇事」、「車禍處理守則及後續法律問題」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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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課程-「帶著醉意上路,高風險易肇事」、「車禍處理守則及後續法律問題」
高雄地檢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

講題「帶著醉意上路,高風險易肇事」、「車禍處理守則及後續法律問題」

  有鑑於現代社會酒駕案件層出不窮,仍有許多人心存僥倖酒後駕車造成數個家庭的破碎,為讓民眾更了解酒駕罰則。本署於110年3月10日假高雄地檢署第二辦公室團輔室辦理法治教育課程,特邀高雄市政府局法制秘書楊純菁擔任講師,為緩起訴處分被告暨緩刑受保護管束人講授酒後駕車相關罰則,遇車禍應如何處理及後續法律問題。

  講師首先以酒精對人體的危害為今日課程拉開序幕,酒能助興,亦能傷身,酒精對駕駛行為的影響更是巨大。過量的酒精會抑制中樞神經,使大腦控制力減弱,行為失常,並使神經反應遲緩及注意力不集中,而酒駕造成的憾事往往就在這一瞬間發生。數據顯示,台灣酒駕再犯率超過三成,顯示民眾仍存有僥倖心理,講師特別提醒個案,酒駕上路不只須面對相關罰則,更常波及無辜的受害者及其家庭,勿讓一時僥倖造成一生無法彌補的遺憾。

  課程後段,講師帶領個案了解如遇車禍在現場應如何應變,應平心靜氣等候警察,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時,千萬要心平氣和,切勿動氣爭執,徒增事端。把握事故處理五步驟:放、撥、劃、移、等,千萬不可擅自離開事故現場,避免惹上肇事逃逸之相關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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