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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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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課程-「醉後駕車,最後人生」、「一時輕忽行車規則,換得罰則加身」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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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課程-「醉後駕車,最後人生」、「一時輕忽行車規則,換得罰則加身」
高雄地方檢察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

講題「醉後駕車,最後人生」、「一時輕忽行車規則,換得罰則加身」

  有鑑於酒駕肇事案件層出不窮,為強化緩起訴處分被告暨緩刑受保護管束人相關法治觀念,本署於109年10月7日假本署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敬邀高雄市政府局法制秘書楊純菁擔任講師,以「醉後駕車,最後人生」、「一時輕忽行車規則,換得罰則加身」為主題,講述酒後駕車及輕忽行車規則造成的後果,不僅傷人更是誤己,期許學員透過課程能夠建立良好的法治觀念。

  講師首先以許多飲酒過量致死的新聞為今日課程揭開序幕,並輔以詼諧又充滿警惕的影片,搭配深刻的對白「又喝酒又抽菸,慢性自殺94狂」,讓學員了解酒會助興,亦會傷身。而酒後駕車除了得面對行政罰或刑法的審判,更是造成許多家庭的破碎,把握酒後安全回家三原則:找家人載、請朋友帶、叫小黃來,不讓醉後駕車行為,成為你我的最後人生。

  課程後段,講師提醒現場學員自109年9月1日起實施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包含五大重點項目:1.汽機車不停讓行人2.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3.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 4.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5.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如未遵守都會造成自己荷包失血,切勿心存僥倖。最後講師以網路票選十大危險駕駛行為為今日課程結尾,期許學員勿逞一時之快,遵守行車規則,才能開心出門平安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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