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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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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課程- 「法律小常識」、「漫漫人生路,有挫敗才成長」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349
通識課程- 「法律小常識」、「漫漫人生路,有挫敗才成長」
高雄地檢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

講題「法律小常識」、「漫漫人生路,有挫敗才成長」

  為強化緩起訴處分被告及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法治觀念,本署於109年1月8日假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舉辦法治教育課程,邀請高雄市鳥松長青健康促進會張理事長炳榮以「法律小常識」、「漫漫人生路,有挫敗才成長」雙主題向學員分享人生經歷,期許每位學員參加完法治教育課程都能更加積極正向地對自己的人生負責。

  常見社會新聞報導有人拾獲遺失物未交給警察單位處理而涉嫌侵占罪,講師悉心向學員說明刑法第335條侵占罪構成要件及侵占客體的判斷,強調「遺失物」、「漂流木」等非基於本人拋棄意思而脫離本人持有之物皆為侵占罪客體,若拾獲應盡速交予警方處理,反之若易為自己所有將涉侵占罪,事雖甚微,不可不慎。

  「漫漫人生路,有挫敗才成長」主題中,講師分享自己的生命歷程,勉勵學員「沒有挫折的人生,就不是人生」,鼓勵學員勇於面對挫折、相信自己,在挫折中汲取經驗與教訓轉換為成長的養分,盡自己最大努力成為理想中的模樣,將能體會這世界永遠比想像更精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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