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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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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課程-「保護智慧財產權,你我都有責」、「違反智慧財產權之案例分享」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809
主題課程-「保護智慧財產權,你我都有責」、「違反智慧財產權之案例分享」
高雄地檢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

講題「保護智慧財產權,你我都有責」、「違反智慧財產權之案例分享」

  本署於108年12月04日假高雄地檢署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舉辦法治教育智、財犯類課程,邀請聖島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劉慶芳 經理,為緩起訴處分被告暨緩刑受保護管束人講授「保護智慧財產權,你我都有責」及「違反智慧財產權之案例分享」為主題分享。

  講師從智慧財產權特色開始講解,從保護人類智慧結晶,而藉法律擬制出之權利、種類、範圍、保護方法隨時代進步不斷變化,接著介紹智慧財產權性質,在一定期間受到保護,超過期間則成為公共財,法律給予智慧財產權人一定權利,鼓勵創新,但若權利過大或遭濫用,可能造成不公平競爭或限制知識、文化之散佈,法律須於兩者間取得平衡,訂對智慧財產權之限制,如著作權法中的「合理使用」及專利法中的「強制授權」,詳實的課程內容讓同學們留下深刻之印象。

   課程後段介紹「違反智慧財產權之案例分享」,以實際案例分析商標的侵權行為,例如明知為他人著名之註冊商標,而以該著名商標中之文字作為自己公司、商號、團體、網域或其他表彰營業主體之名稱,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或減損該商標之識別性或信譽之虞者,或明知有侵害商標權之虞,而製造、持有、陳列、販賣、輸出或輸入尚未與商品或服務結合之標籤、吊牌、包裝容器或與服務有關之物品,皆屬侵害他人商標權,課程中講師以時事新聞影片等貼近生活的方式提醒學員,勿貪一時方便而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期勉學員共同攜手來保護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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