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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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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課程-「法律停、看、聽」、「改變從自身做起」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382
主題課程-「法律停、看、聽」、「改變從自身做起」
高雄地檢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

講題「法律停、看、聽」、「改變從自身做起」

  為讓民眾了解緩起訴處分是檢察官給予被告的機會,希望被告能夠改過向善,故給予緩起訴處分,在緩起訴期間,只要被告行為良好、不觸犯其他法律,或違反緩起訴負擔,待緩起訴期間一過,就不會有犯罪前科紀錄,期望大家能珍惜緩起訴處分,並注意不再觸法。故本署於108年9月18日假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舉辦法治教育課程,特邀高雄榮總精神部王美懿社工師擔任本次課程講師,以「法律停、看、聽」、「改變從自身做起」為主題,說明何謂緩起訴,而對於故意再犯等狀況時,檢察官可撤銷緩起訴,另對於家暴法及酒駕相關之法規也舉例說明,避免學員再次誤觸法律。

  自家庭暴力延伸出第二主題”改變,應從自身做起”, 講師給予反思題目,反問學員,針對家暴的家庭裡應該受輔導的對象應該是施暴人或受害人?許多學員踴躍表達自己的意見,利用小活動讓現場的學員表達想法,並互相傾聽不同意見。講師最後也舉例過去輔導個案的經驗以及自身的例子,引伸到每個人為不同的個體,應試著用有效的溝通方式去了解並給予適度的尊重,在改變他人之前先試著改變自己,願意跨出改變的第一步,願意改變的一方收穫更多,也才有機會得到更美好的家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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