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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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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課程-「拒絕敬酒文化,遠離酒精危害」、「黃湯下肚-當心觸犯公共危險罪」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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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課程-「拒絕敬酒文化,遠離酒精危害」、「黃湯下肚-當心觸犯公共危險罪」

高雄地方檢察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
講題「拒絕敬酒文化,遠離酒精危害」、「黃湯下肚-當心觸犯公共危險罪」

 

因酒駕新聞層出不窮,讓「酒駕零容忍」成為政府近來重要的政策之一,除了警方嚴加取締外立法機關也持續修法加重罰則,呼應社會對於交通安全的期待。而酒駕行為所造成的危害相當廣大,不論是肇事者或被害者都因此家庭破碎,更讓廣大用路人置身於高風險的環境,有鑑於此,本署於108619日假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舉辦法治教育課程,邀請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陳楨筌督察,以「拒絕敬酒文化,遠離酒精危害」、「黃湯下肚-當心觸犯公共危險罪」為主題,分享自身擔任警察時的處理案件經驗,從人體生理角度分析當酒精濃度超過一定標準時會產生的影響,列表說明如果飲酒過量會有判斷力降低、視線模糊及昏睡等不同程度地生理表現,常見的行車外觀狀況如蛇行、忘記開大燈甚至自撞電線杆等,說明酒駕是個害人害己的違法行為,提醒各位學員切勿自誤。

接下來講師也從法律罰則的角度出發,說明最新修法相關規定,加上新聞案例來講解,新聞中可見遭酒駕撞飛身亡的高三生母親相當悲痛,可見酒駕造成的悲劇後果不僅影響巨大且難以挽回,法律層面上立法院對於駕駛的同車乘客連坐處罰也已經三讀通過,同車乘客若年滿18歲無精神障礙的情況,最高將被處以3000元罰鍰。

最後講師向學員宣導酒醉駕車是相當不應該的行為,若因此造成他人傷亡更是一輩子歉疚,留下雙方無法彌補的遺憾,除了應負的刑事法律責任,民事賠償也是一筆不小的金額,應該加強自身法治觀念並勸導身邊親朋好友,如有喝酒務必搭乘大眾交通運輸或計程車,尊重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並遵守交通規則,共創安全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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