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課程「酒後駕車危險高-『醉』不上道,快樂出門平安歸」及「酒駕肇逃刑責-肇事勿逃逸,下車停、看、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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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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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車危險高-『醉』不上道,快樂出門平安歸」
「酒駕肇逃刑責-肇事勿逃逸,下車停、看、聽」
近幾年來酒駕事件層出不窮,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已是三申五令,但酒駕釀禍的社會事件依然層出不窮,促使政府及國民對酒後駕車暨肇事等事件日益重視。因此,政府相關單位積極透過增修相關法律內容,加重罰責,期能杜絕酒駕問題,促進家庭和諧及社會安定。
為貫徹政府政策,本署於106年8月16日假高雄地檢署第二辦公室1樓團輔室,舉辦酒駕法治教育,特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保防科陳楨筌專員擔任講師,傳遞公共危險相關法治觀念,讓參與學員認識酒精之危害與酒駕相關刑責,進而改變學員對酒駕行為認知。
課程中,藉由講師詳盡的課程說明,使學員們了解酒精對駕駛能力之負面影響,逕而產生的各項危險行為,並穿插多起交通事故新聞影片,深化學員對酒駕危險性及造成損害之認知,以及肇事後可能對家庭及人生造成終身無法抹滅之傷痕。接著輔以法律條文為基礎,詳細說明酒後駕駛觸犯之刑罰,讓學員們引以為戒,避免酒駕。最後呼籲學員不幸肇事時,切勿逃逸,請勇敢面對並認錯,否則到頭來不僅需負擔行政責任,更需面對加重刑事責任之後果,勸導各位學員「醉不上道」、「快樂出門平安歸」,勿讓憾事一再重演。